106年全國女子籃網球錦標賽訂3月18日在高雄舉行,即日起受理報名
106年全國女子籃網球錦標賽實施計畫
一、 依據:依據106年1月23日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060001049號函辦理。
二、 目的:配合教育部體育署推展全民運動政策,並落實運動兩性平權之政策,且提昇籃網球運動,舉辦106年全國女子籃網球錦標賽,藉以加強技術切磋和互相觀摩,達成提升國內女性從事籃網球運動之風氣為目標。本項賽事並將做為遴選參加2017年亞洲青年籃網球錦標賽代表隊選手選拔賽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籃網球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陽明國中
六、時間:106年3月18日(六)-19日(日)
七、地點:高雄市陽明國中
八、參加對象及其人數:女性
九、內容:
(一)比賽分組:(1)國小女子組:國小之在籍學生。
(2)國中女子組:國中之在籍學生。
(3)高中女子組:高中之在籍學生。
(4)社會大專女子組:大專之在籍學生及社會女青年。
(二)參加資格:每一球員以參加一組一隊為限,不得重複報名。
(三)競賽制度:依報名隊伍多寡決定。
(四)比賽規則:採用最新國際籃網球規則。
(五)比賽用球:採用中華民國籃網球協會審定合格之籃網球。
(六)獎勵:頒發前三名獎盃乙座獎狀乙張。
(七)保險:參賽球隊由本會辦理保額300萬元之意外險,其餘保險事宜由
參賽學校及賽事承辦單位配合辦理。
十、效益:配合教育部體育署推展全民運動政策,為提昇籃網球運動,舉辦106年全國女子籃網球錦標賽,藉以推廣並落實運動界兩性平權政策,並加強技術切磋和互相觀摩,達成提升國內籃網球運動技術水準為目標。
106年全國女子籃網球錦標賽報名表
報名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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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國小女子組 □國中女子組 □高中女子組□社會大專女子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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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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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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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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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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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公室(
) 手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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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
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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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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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理教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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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護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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隊 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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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 賽 球 員 名 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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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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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字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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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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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員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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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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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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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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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 絡 人: 教練簽名:
聯絡電話: 聯絡地址:
★報名截止日期:106年3月13日,郵戳為憑
★電子郵件寄至本會信箱:wetyn@yahoo.com.tw。
★洽詢電話:(02)2771-7221 傳真:(02)2731-9700
★報名地址:104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7樓702室「中華民國籃網球協會」
★詳填資料並以正楷書寫,以免製作秩序冊時徒增困擾。報名表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。
★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。
附件 我國參加2017年亞洲青年籃網球錦標賽代表隊選手選拔實施計畫
一、主旨:遴選優秀選手,準備參加2017年亞洲青年籃網球錦標賽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籃網球協會
四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陽明國中、小港高中
五、計畫期程:
(一)選拔及訓練-105年3月18日-105年4月30日
(二)比賽日期-105年5月6日-5月13日
出返國日期-105年5月4日-5月14日
比賽地點-韓國全州
六、參加資格:參加106年全國女子籃網球錦標賽之高中組及國中組球員及社
會大專組年齡在21歲以下之球員。
七、選拔名額與方式:
(一)依參賽名次(30%)、基本動作(40%)、發展潛能(30%)進行綜合評比。
(二)依據前項選拔方式,預計錄取總分最優之女選手正選12名、備取4名,經本會選訓委員會會議審查,為參加2017年亞洲青年籃網球錦標賽代表隊培訓選手。
(三)經過集訓後,於105年4月20日由選訓委員會議確認最終正選12名選手,並陳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。
八、申訴:
(一)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之解釋者,依規則條文內容裁定,無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。
(二)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開賽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(三)合法之申訴應於競賽後半小時內以書面經領隊或教練簽章,附繳保證金3000元,向審判委員會提出,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,否則保證金沒收做為大會經費。
九、附則:
(一)凡身體狀況不佳者,請勿勉強參加競賽,以免發生意外。協會將為所有參賽人員投保300萬元場地意外險。若錄取為正選手,請斟酌身體狀況是否能勝任嚴苛之集訓及賽事,避免中途退出,影響團隊訓練、參賽及行政作業。
(二)球員如有冒名頂替、資格不符,即取消資格。
(三)球員務必遵守規則並服從裁判,否則執法裁判有權停止其參賽資格。
十、本計畫經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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